教学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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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5年1+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5-02-21浏览:11来源:教务处作者:摄影:

学院

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《关于在院校实施“学历证书+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”制度试点方案》及上海市教委《做好2025年上海市1+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,为做好我们20251+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总体要求

拟开展1+X证书制度试点学院应将1+X证书制度试点与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教师队伍建设等紧密结合,推进“1”和“X”的有机衔接,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学生就业创业能力。通过试点,深化教师、教材、教法“三教”改革,推进金专业、金课程、金教师、金教材、金基地“五金”建设,促进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,推进书证融通。

二、试点证书

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确认公布参与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,具体名单在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(网址https://vslc.ncb.edu.cn,以下简称平台)“通知公告”栏内发布。各校所选择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,原则上应由行业龙头企业或极具代表性的企业作为证书建设主体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.拟开展试点的学院需要做好如下工作:(1)基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,深入了解证书内涵、职业技能等级标准,确定拟试点的X证书名称及等级;(2)与培训评价组织对接,获取所考核条件等情况,自主申报拟参与试点的X证书及学生规模;(3)对试点经费予以保障;(4)根据实际认真研制2025年度1+X试点工作方案》(见附件1

2.2024年及以前获批试点中未完成考核的人数,平台不支持顺延功能,可根据实际需求重新申报。经学校审核同意申报后,试点申报和备案工作由教务处通过平台完成

3.上海1+X专委会将对申报的试点证书进行评审备案,请各学院高度重视,一旦申报成功,务必认真组织落实。

4.拟开展试点的学院于2025年3月14日(周五)前,将1+X试点工作方案工作方案》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liwenjing369@126.com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交至行政楼B110

四、联系方式

教学研究与教材建设室李文静,67791229       

附件:

附件1:2025年度1+X试点工作方案.doc 

附件2: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《关于在院校实施“学历证书+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‘”制度试点方案》的通知.pdf

 

教务处

202522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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